化妆品抽检年度盘点:面膜微生物超标3.5万倍,“问题”染发剂等多次上榜

2023-04-27 16:17:11     来源:消费者报道      作者:杨庄蓉

“粉白黛黑,朱唇一点。”无人不爱美,如今,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戴口罩已经不再作为强制措施,这也意味着,放在角落吃灰的化妆品终于又可以重见天日了。

那么,在过去一年,化妆品行业出现了哪些质量问题?

2023年3月,《消费者报道》整理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公布的化妆品抽检信息,对不合格产品的种类、原因、品牌等方面进行分析。

结果显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不合格化妆品涉及25大类,其中染发剂不合格批次最多;从项目看,染发剂、菌落总数、防晒剂及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类防腐剂不合格情况最为突出。

抽检结果中,多次出现婴童化妆品违规添加现象,添加违禁成分涵盖糖皮质激素、抗生素、抗真菌、抗过敏药物。

品牌方面,采洁、浩鑫、首邦、安热沙、立可雅、彰彩等上榜次数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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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20368批次,总体合格率97.6%

2022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抽检化妆品20368批次产品,其中19880批次产品符合规定,整体合格率为97.6%。

与2021年相比,全年抽检总批次减少123批,合格率同比下降0.43%(2021年抽检20245批次,合格产品19847批次,合格率为98.03%)。

染发剂仍是重灾区,面膜微生物超标占比大

2022年,全年抽检了护肤品、美妆产品、洗护用品等25类不同化妆品。其中,染发剂以282批次居不合格“榜一”品类,占比56%,抽检不合格情况最为严重。其次是面膜、防晒产品、洗发水、祛痘产品,不合格批次相对较多。

染发剂是给头发染色的一种化妆品,大部分染发剂通过添加染发成分达到永久或半永久染色。

抽检数据显示,染发类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检出批件或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未检出批件或标签标识的染发剂、染发剂超标、检出禁用成分

检出批件或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未检出批件或标签标识的染发剂,意味着实际产品中的染发剂与备案或者包装标签上的配方成分不一致。其次抽检不合格原因较多的还有染发剂超标,超标的染发剂多为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对苯二胺、2,6-二氨基吡啶、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

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是化妆品准用染发剂之一,在染发产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5%。2006年12月,欧盟消费品科学委员会(SCCP)曾发布该组分的评估报告,称苯基甲基吡唑啉酮作为染发剂,以最大浓度为0.25%应用于成品化妆品中不会对消费者健康带来显著危害,但有一定致敏性。

目前市场上大多数染发产品为氧化型染发产品,这种染发产品常用的染发剂为苯二胺类物质,其中对苯二胺因其染色牢固、着色持久,是氧化型染发剂中重要的染色原料之一。但对苯二胺也是三类致癌物,它既是染发剂中最有效的成分,也是对人体健康最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

此外,还有彰彩焗油染发霜-植物调理型(ZC2021/01/08,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否认生产)、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ZC2022/01/08、ZC2021/10/08)三批次检出禁用物质邻氨基苯酚,检出量分别为0.25%、0.14%、0.24%。根据文献报道,邻氨基苯酚可能会引起人体过敏性皮炎,还可能会引起人体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消费者报道建议,染发的频率一年最好不要超过两次,染发时尽量避免染发剂接触头皮。

染发剂、防晒剂“货证不符”现象泛滥,菌落总数、防腐剂超标情况多

此次抽检不合格项目涉及类别21项,细分项目41余项。不合格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实测成分与批件或标签不一致、微生物超标、防腐剂超标、染发剂超标、违规添加糖皮质激素、违规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抗过敏药物、重金属超标等七大类问题。

抽检数据显示,241批次染发产品检出染发剂与批件或标签标识不一致,在不合格项目中占比最大,达42.7%。

其次是菌落总数,62批次不合格,接着为防晒剂与批件或标签标识不一致和卡松防腐剂超标,不合格批次分别为51次、50次。

染发剂、防晒剂是染发产品和防晒霜的核心成分,二者的实测成分与批件或标签标识不一致的情况屡禁不止。

标称由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膏(霜),足有13批次抽检其染发剂不合格;标称由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BONYHAiR染发霜、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度MEIDU染发膏/美度染发膏,两款产品分别都有11批次抽检其染发剂不合格,标称由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洁染发膏,有10批次抽检其染发剂不合格。

标称由株式会社资生堂生产的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2009KE)、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乳(1344RD-F)、安热沙水能户外防晒乳(1018SD-R),3批次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示的防晒剂,标称由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不合格原因相同(0136KD,标示化妆品境内责任人(经销商)否认经营)。

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相关规定,配方变更或可能涉及化妆品安全性的其他变更,应当按照新产品重新申报。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规标准规定,同时还可能影响预期染发、防晒效果或引起皮肤过敏。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代表产品生产或流通过程中受污染程度,间接反映出化妆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储存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5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1000(CFU/g或CFU/ml)。

标称由广州市御青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日本欧珀莱国际化妆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草缘美白祛斑面膜(30ml×10片,YQM200601)菌落总数超标严重,检测结果为3.5×107CFU/ml,超出标准规定3.5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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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是一种防腐剂,又称为“卡松”,国家规定最高限值为0.0015%,且不可用于驻留类化妆品,卡松超标易引起接触性过敏、过敏性接触皮炎。

标称由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珠海市恒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同仁堂植物原浆毛发修护发膜(480ml,HM19CA205A)(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否认生产)卡松检出量为0.0052%,超出标准要求3.47倍。

欧莱雅、卡姿兰、香蒲丽、温碧泉等品牌产品上榜

抽检结果显示,标称由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合格批次最多,包括10批次的染发膏和8批次的防晒霜。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染发剂/防晒剂与批件或标签标识不符。

其余不合格超过10批次的生产企业,如生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产品主要不合格原因均为染发剂与批件或标签标识不符、染发剂超标、违规添加禁用染发剂及菌落总数超标。

值得注意的是,安热沙、稚优泉、香蒲丽、欧莱雅、卡姿兰、施华蔻、温碧泉等品牌产品也有“上榜”。

其中,标称由上海丰邑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缇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河南省鸿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稚优泉酵母焕颜修护面膜(120g,T1E3101)菌落总数检出量为220000CFU/g,超出标准限值(≤1000 CFU/g )220倍。

标称由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华亿洗化商行销售的欧莱雅新多重防护隔离露 外御内护(30ml,74W202),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等6种防晒剂。

标称由广州市凤睿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销、日本娜丽丝化妆品株式会社生产的娜丽丝小阳伞防晒喷雾(90g,ANNJ1),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等4种防晒剂。

标称由广州卡迪莲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卡姿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授权商标的3批次卡姿兰美颜大咖奢护BB霜(35g,LD17110D、LD0415D、LD2011D),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标称由广州蔓蒽施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玥之秘株式会社生产、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胡晨花美容院销售的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150ml,BAV),检出防晒剂与标签及批件不一致。

标称由广州妆蕾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进口经销、泰州瑞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妆蕾银色补水面膜(G19014),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检测结果超标。

标称由汉高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施华蔻染发摩丝5.86/9(35ml/盒、N81139331A),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4-氨基-2-羟基甲苯。

多品牌婴童化妆品添加违禁成分

除了成人化妆品,抽检发现还有不少婴童化妆品有多项违规添加、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现象,其中不乏哈罗闪、郁美净、小叮当等品牌的产品。

标称分别由江苏娇颜芭比化妆品有限公司、漳州美皇日化有限公司、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广东润洁日化有限公司、广州市阳光美域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童泰七草修护霜(25g,TTXH0319)、紫婴坊婴儿VE嫩肤霜(50g,EYA0801)、藕然 婴宝肤乐膏(15g,20210103)、贝恩亲婴儿护臀膏(30g/盒,AI OE BHG1)、余伯年宝宝艾荷膏(15g/支×1支,ELZCA 007)、诺必行婴儿止痒凝露(30ml/盒,AE0801),以及其余6批次婴童化妆品,违规添加项目包括氯倍他索丙酸酯、咪康唑、酮康唑、黄体酮、倍他米松、环丙沙星、环吡酮胺、赛庚啶。

其中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属于糖皮质激素,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类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皮炎等后果。

环丙沙星属于抗生素,人体长期接触含抗生素的化妆品,易引起接触性皮炎、抗生素过敏等症状,且会导致细菌耐药。

咪康唑、酮康唑、环吡酮胺属于抗真菌药物,长期使用容易导致皮肤菌群失调;赛庚啶属于抗过敏药物,一般用于荨麻疹、湿疹、过敏性和接触性皮炎、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但不得用于化妆品。

黄体酮是一种孕激素,长期使用含有黄体酮的化妆品,易引起内分泌失调、新陈代谢紊乱、女性月经不调等症状。

值得一提的是,违规添加的婴童化妆品中,戒之馆婴臀膏(55g,20231119)、红兜儿婴儿护肤黄金霜(净含量:20克,HLD08)、婴康益生元身体乳(248mL/盒,20211109)、婴贝萱婴肤霜(30g/12.5g,20220104、HLFC1201、HLFC1502)这6批次产品,均由同一家企业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除了违规添加,微生物超标也是婴童化妆品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标称由苏州市金茂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叮当儿童柑橘牙膏(柑橘香型)(45g,20240419J1)、德国万事乐德公司生产的哈罗闪婴儿柔护润肤霜(150ml,SL 04 20220190820)、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郁美净儿童霜(25g,BFJCAACGA),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分别为12000CFU/g、 25000CFU/g、640000CFU/g,分别为标准限值(≤500 CFU/g )的24倍、50倍、128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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