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批次电动平衡车不合格,涉及永久、凤凰等品牌

2020-12-18 17:04:12     来源:消費著報道      作者:消费者报道

电动平衡车被拎起超过5秒后,轮子还在飞转,产生危险;超过最大限速后,平衡车却未报警或制动……电动平衡车已成青少年及部分成人的“新宠”,然而它们的质量却参差不齐,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电动平衡车的抽查结果。此次抽查选取了本市生产、销售的20批次电动平衡车,结果有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竟达65%,其中包括永久、凤凰等品牌。

本次测试根据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34667-2017《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和GB/T 34668-2017《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此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防水性能、抗盐雾腐蚀、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和防飞转保护。

8批次产品防水性能项目不合格——考虑到使用电动平衡车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雨淋或涉水等情况,国家标准要求电动平衡车的防水等级不能低于IPX4,即受任意方向的水飞溅无有害的影响。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在经过IPX4防水等级试验后均无法再次骑行,部分产品甚至在晾干一个星期之后还是未能正常开机。

10批次产品抗盐雾腐蚀项目不合格——国家标准要求,产品充分暴露在盐溶液雾气中48小时后能正常开机。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外壳密封性较差,对内部电路板的防护措施不够,部分产品在试验后甚至出现了电路板烧毁的情况。

6批次安全保护项目不合格——主要涉及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和防飞转保护等项目。这些项目分别考核电动平衡车在超速、驻坡、充电以及用手提取等情况下对消费者的保护功能。本次监督抽查共有2批次产品超速保护不合格,3批次产品驻坡能力及保护不合格,2批次产品充电锁止不合格,1批次产品防飞转保护不合格。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购买电动平衡车:

1、明确使用条件。电动平衡车只是一种运动娱乐装备,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到机动车道骑行。骑行时尽量选择平坦空旷的场地,使用前一定要戴上护具。

2、看清包装标识。合格的电动平衡车应当满足国家标准GB/T 34667-2017或GB/T 34668-2017的要求。消费者除了关注产品铭牌上的基础信息外,尤其要关注产品的最大爬坡度、最大载重量、最快行驶速度(一般不超过16km/h)等重要参数。不要购买三无产品以及未明示执行标准的产品。

3、警惕过低价格。质量过关的锂电池和符合国家3C认证的电机都不便宜(如一款合格的锂离子电芯做成电池,成本价格就要超过500元),遇到价格过低的电动平衡车,一定要提高警惕,质量不过关的锂电池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