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乱象多 消费维权有实招

2018-05-11 16:40:48     来源:      作者: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商家盯上了教育培训这块“大蛋糕”,中小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名目繁多的培训班广告让家长们眼花缭乱,不少家长为了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在教育培训机构推销人员的鼓动下冲动消费。由于培训市场鱼龙混杂,容易引发纠纷,不少家长反映培训机构退费难、维权难,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无故中止合同 费用却迟迟不退

  

  泉州市鲤城区陈先生近日向鲤城区消委会投诉反映:他于201777日在鲤城区一家名叫“铭大教育舞蹈班”的机构为孩子报名了一期舞蹈班,共128个课时,培训费1.7万元。不料课程仅上了一半多,学校便停止培训,剩余的费用迟迟不予退还。

  

  鲤城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着手调查。经查,陈先生投诉情况属实。工作人员指出,在陈先生交付1.7万元时起双方合同关系已经确立,由于该校中途擅自终止合约,违约在先,理应退还消费者相关费用。最终经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还5000元剩余费用,并一次性补偿陈先生3000元。

  

  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擅自增加项目或者提高标准,消费者不认同的,由经营者承担由此增加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擅自变更、减少项目或者降低标准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按原约定履行,确实无法履行的,经营者应当退还相应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该案中,经营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教学课程,单方面擅自终止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理应退还消费者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虚假“教研组长”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厦门市的郑先生,从“轻轻家教”APP上购买了“一对一”上门家教的课时,按照约定,聘请自称为厦门某学校“原初中部英语教研组组长”的甘老师担任他孩子的英语家教老师,课程时间从201711月至20182,课时费为一节250元、一次上2节,总计费用4000元。

  

  课程培训期间,郑先生的儿子经历了一次月考和一次期末考,但是,儿子的两次考试成绩不但没有进步,还明显下降了。郑先生感觉不对劲,经过多方面打探了解,该老师根本不是“轻轻家教”APP宣传的厦门某学校“原初中部英语教研组组长”。

  

  “轻轻家教网存在虚假宣传,授课老师的资质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我要求退回学费,同时要求赔偿。”郑先生投诉说。

  

  接诉后,厦门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前往厦门轻轻家教办公地点调查了解,并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过调解,商家答应给予消费者郑先生退款4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轻轻家教为达到业务推销的目的,有意打出专家旗号,通过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了决定,从而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被侵害的事实发生,故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主张退款。

  

  消费维权 五条途径可选择

  

  记者采访获悉,目前我省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存在以下乱象:只重视临时利益,教学质量差,“一锤子交易”现象严重。一些没有标准化教材、没有课件及教学方法、没有正规教师、没有必备设备的非法培训机构大量出现,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极大影响培训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这其中,师资匮乏是制约行业发展最主要的“瓶颈”。

  

  省消委会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家长,参加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而且要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勿轻信广告宣传,注意核查培训主体资格和办学资质。在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时,一定要同培训机构签订合法合规的协议,并将教学内容、教学时间、课时费用、资料费用、教师资质、教学场地、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在协议上明确写清楚,特别是对解除合同这一项要有相关约定和注明,并注意收集和保存培训机构派发的招生简章、宣传单等,妥善保管好发票、学生证等相关依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类似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一是与培训机构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培训机构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有关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编: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