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血托"骗局:自制假证 捞到"好处费"就将对方拉黑

2018-05-17 14:34:55     来源:      作者:

互助献血本来是奉献爱心的暖心之举,但血托周飞飞却把其变为了自己的摇钱树。周飞飞先是加入血托大军,又借着血托的身份伺机行骗,只收钱、不供血,骗取多名重病患者家属的救命钱,并挥霍一空。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警方以周飞飞涉嫌诈骗罪,将此案移送至乌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次有偿献血尝到甜头

 

珍爱生命、献出你的爱心,血小板、全血,小周电话:138××××××××2016年至2017年,周飞飞不知发出了多少张印有以上文字的名片,这些名片被传入乌鲁木齐市各大医院的重症病人家属手中,使得周飞飞获得了一个特殊的身份——“血托

 

什么是血托?

 

当供血量出现紧缺,血液中心和各大医院会鼓励患者家属及其亲友进行互助献血,献血后,家属可持献血证到所在医院,为患者换用所需的等量血。而在血液中心或各大医院门口徘徊,与急需用血的患者家属搭讪,称可帮其联系血源的那些人,便是血托

 

周飞飞之所以懂得其中的门道,是因为自己曾与血托打过交道,帮其献血从中得到过好处费

 

8年前,周飞飞从陕西老家来到新疆打工。2016年,他被一老乡叫去有偿献血,将献血证交给老乡后,很快便拿到了几百块营养费。周飞飞第一次知道,原来献血也可以挣钱。

 

后来,周飞飞打工没赚到多少钱,便打起了靠互助献血挣钱的主意。最初的几单生意,周飞飞还遵守血托行业规则,按照患者所需,找人去血站献血并获得献血证,再将献血证交给患者家属,从中获取好处费,然后和献血者一同瓜分。

 

可后来周飞飞发现,急需全血或血小板的患者很多,但他能找到的合适的献血者却很有限,面对诱惑,他开始走上行骗之路。

 

披着血托的外衣行骗

 

2017年3月,受害人方鹏的父亲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某医院血液科住院,急需血小板。由于医院血库血小板不足,医生建议其想办法互助献血,并向其开具了《互助献血申请单》。

 

方鹏联系亲朋好友后,发现没有合适的血型,发愁之际,同病房的病友向其推荐了周飞飞的微信号,告诉他此人可以帮忙联系血源。

 

互加微信后,方鹏表示需要4个治疗量的某血型血小板,周飞飞称可以办到,但每个治疗量需要900元好处费。方鹏立即通过微信向周飞飞支付了3600元。

 

第二天,方鹏只收到了一个治疗量的血小板,周飞飞表示:这个血型的血小板不好找,剩余的3个治疗量半天之内一定给你。可事实上,周飞飞并没能力找到更多的献血者。

 

钱收了,事办不成怎么办?周飞飞二话不说,将方鹏的微信拉黑,从此失联。

 

方鹏并不是唯一的受害人,小霞什么都没收到,白白被周飞飞骗走了两个治疗量血小板的好处费

 

2017年8月,小霞的母亲住院需要血小板,小霞在病房看到了周飞飞的名片,便将其微信加为好友,后以1600元的价格谈妥,由周飞飞向其提供两个治疗量的血小板。

 

小霞怕上当,提出先见献血证再交钱。周飞飞找不到合适的献血人,到哪去弄献血证?他歪脑筋一动,到打印店制了两张假证,然后拍照发给了小霞。

 

小霞给周飞飞转了钱,之后给医院出示献血证编码时,才发现两张证均为假证。她再次微信联系周飞飞,发现自己早已被拉黑。

 

血托生意违法

 

经受害人报案,周飞飞于2017年10月被警方抓获。据周飞飞交代,他先后骗取8名受害人近万元。

 

今年4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分局以周飞飞涉嫌诈骗罪,将此案移送至乌市天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承办检察官孙可可在审查中得知,血荒之下,卖血牟利的现象不在少数,被周飞飞这样的假血托骗走钱财的病患家属并不少见。

 

那么,血托的行为究竟是否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第十一条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及其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也就是说,血托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孙可可建议,发生血荒,病患家属可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单位或社会征集献血者,切勿为图方便轻信血托之言。

 

目前,案件还在审查起诉阶段。(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编:陈加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