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百事可乐复检发现风险物质……

2018-03-29 16:25:48     来源:消費著報道      作者:佚名

由于4-甲基咪唑(4-MEI)在过往的几次测试中都引起了消费者和媒体的巨大关注,因此,围绕本次315“放心消费”的主题,再次对在测试中表现较差的百事可乐进行复检,那百事公司有没有尽到社会责任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呢?

 

2007年,美国国家毒理学计划(NTP)的研究指出:4-甲基咪唑(4-MEI)对雄性和雌性小鼠(mice)有明确的致癌活性,对雌性大鼠(rat)的致癌活性为可疑,而对雄性大鼠则为无致癌证据。

 

2011年1月,加州环境保护署(CalEPA)下属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办公室依据NTP的研究结论将4-MEI列入致癌物名录,并设定无显著风险水平为29ug/每日,在加州出售的食品若超过此值则必须标注含有“致癌物”的警示。

 

2012年,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相继因检出微量可疑致癌物4-甲基咪唑(4-MEI)而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同年,《消费者报道》亦曾对国内的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进行送检,但由于当时检测技术不成熟而未检出该物质。

 

尽管FDA等权威机构都确认,可乐中微量的4-MEI对人体不会构成威胁,不过,可疑致癌物存在于可乐中已是基本事实,这也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为此两大可乐巨头相继作出声明与承诺。

 

其中,百事可乐对外宣称,企业已要求焦糖色的供应商们调整生产工艺,以降低焦糖色中4-MEI的含量,该调整率先会在美国加州完成,其它国家和地区将会在2014年2月完成这一调整。

 

基于承诺的首次复检(2017年5月):百事可乐表现较差

 

为了检验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公司是否兑现了降低可乐中风险物质的承诺,2017年3月,《消费者报道》再度将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国、德国、法国等5个国家和地区的可口可乐及百事可乐共27款可乐送至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陕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具有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认可资质)进行检测。

 

测试的产品类型共计6种,包括可口可乐的原味、健怡、零度、百事可乐的原味、轻怡、极度,测试指标为4-MEI。

 

测试结果显示,可口可乐在5个国家和地区的15款不同类型的可乐均未检出4-MEI。

 

而百事可乐,5个国家和地区送检的12款不同类型的百事可乐中仅美国(加州)出售的2款可乐未检出4-MEI,其它4个地区依然含有不同程度的4-MEI。

 

这个结果显示,对于生产企业,尤其是可乐界的“巨头”百事公司理应有能力对改善工艺提出更高的要求,因为在美国加州所出售的可乐也的确达到了“零”4-MEI,但在加州之外的4个地区包括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消费者所购买到的百事可乐均有4-MEI。

 

首次复检结果的结论是,百事可乐未完成兑现承诺,除了美国加州,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百事可乐中依然含有不同程度4-甲基咪唑,同时这也有区别对待消费者之嫌。

 

再度复检(2017年12月):百事依然“毫无改变”

 

2017年5月关于可乐中可疑致癌物的首次复检报道,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热烈关注,测试数据为消费者带来了真相,但真相背后企业的努力改进才是至关重要的,也是直接关乎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问题。

 

为了验证百事可乐是否采取了进一步的积极措施改进产品安全性能,半年后的2017年12月,《消费者报道》再次向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陕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具有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认可资质),送检了中国大陆生产的(购买于广州市黄埔大道西花城汇华润万家超市)原味、极度及轻怡等3款百事可乐产品,测试4-甲基咪唑的含量。

 

测试结果显示,中国大陆生产的原味、极度及轻怡等3款百事可乐产品仍然含有不同程度的4-甲基咪唑(分别为62.9μg/kg、89.7μg/kg、76.5μg/kg),说明百事可乐公司未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提高产品安全性,不顾及广大消费者的感受及切身利益。

 

 

同时,对比首次复检的数据(34.3μg/kg、33.2μg/kg、34.4μg/kg),再度复检数据反而呈现出翻倍增加的趋势,这样的结果令人费解及无奈,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及对消费者的态度可见一斑。

 

那如何放心消费?看来企业努力完善产品的品质性能才是前提条件。

 

专家观点:企业态度决定产品好坏

 

实际上,《消费者报道》2017年5月做过数据统计,发现可口可乐产品(330ml易拉罐)的平均价格为2.05元,百事可乐同类产品(330ml易拉罐)的平均价格则为2.17元,反而贵于可口可乐。

 

 

但是,两种可乐中风险物质的含量却有本质上的不同,这就说明工艺改进是否彻底并不取决于成本上涨多少,而可能是关乎对待消费者的态度问题。

 

“虽然正常饮用可乐,其含量不足以威胁我们的健康,但4-MEI这种副产物,完全可以通过工艺改良避免其产生,可乐生产厂家完全有能力达到,事实证明力所能及,只是想为和不想为的问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学院朱毅教授强调。

 

同时朱毅也表示,“目前工艺水平限度内,不可避免地可能存在污染物质的暴露风险,经过风险评估,可以接受的,不必放大渲染,但也应该努力改善工艺,尽力降低暴露风险,这不是迎合消费者的挑剔,而是食品生产厂家的原本责任和天然义务。”

 

当然,食品安全不提倡绝对的零风险,“企业责任之一在于保证流通食品的安全,尽量降低产品风险,至于做到零风险,恐怕没有哪家企业能保证一直做到。”香港浸会大学食品系博士后吴正云副教授解释道。

 

不过,两家可乐公司处理产品风险物质的做法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如朱毅所说,“事情就是这么一个事情,态度就是这么两种态度,态度不一样,产品美誉度和消费者忠诚度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