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底保健食品监管漏洞

2018-04-10 10:04:32     来源:消費著報道      作者:佚名

不断被曝光,仍有消费者不断被欺骗,保健品行业数年来的顽疾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根除,这与保健食品多年来的监管漏洞和监管责任缺失有着莫大的关系。

 

从实际情况来看,世界各国的保健食品行业发展速度都很快,但为何缺少原料标准、夸大宣传、添加违禁药物等违规情况屡屡在中国出现?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保健食品的定义、审批、处罚等一系列机制来看,美国、日本的做法都与中国有很多不同。在中国,保健食品监管反而成了上市之后即“三不管”的状态,这种情况亟待改变。

 

原料标准缺失

 

保健食品原料标准缺失是造成保健食品行业混乱的根源之一。

 

从中国的保健食品审批流程来看,许多审批程序繁琐,看似颇为严格,但实际上,在原料的审批和监管上,比起发达国家来说,并非“严进宽出”,而是“宽进宽出”。

 

相对而言,美国保健食品的审批制度虽然相较中国宽松,但根据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制定的《膳食补充品健康与教育法令》,保健品内含有的任何一种新原料,厂商都必须提供相关实验数据,FDA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安全性审查;原料一经审查通过,任何保健产品均可使用,不必再注册登记。

 

若保健食品中包含的成分超出或少于标签上所注明的剂量,含有标签上没有的成分或者细菌、杀虫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都被视为“掺假”。FDA有权对厂商采取惩罚措施,甚至把这类产品清除出市场。

 

而据《消费者报道》记者了解,在日本,企业申报特定保健用食品时,需要提供食品或其有关成分的保健用途以及推荐摄入量。其中有关成分的定性定量测试、成分分析以及热能量试验必须由有资质的,并负责管理食品保健试验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完成,通过专门委员会及学术委员会进行两阶段评价后,再向厚生省(相当于中国食品药品监督局)在食品方面提出申请。

 

“厚生劳动省定期批准费用可高达为1,500,000美元。而中国的保健食品审批费用范围从17,500美元到 34,500美元。同时,日本对于保健食品的临床试验要求更为严格,通常完成注册时间长达18个月。”奥克兰大学理学院生物科学学院Darshika Patel调查发现。

 

而在中国,庶正康讯(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研究表明,在51号文件(即《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的201种原料,约一半以上没有标准,约三分之二以上没有保健食品使用标准。

 

中国保健协会徐华峰秘书长表示:“中国确实在原料标准上有所缺失,但现在国家食药监局也正在研究怎么制定这些标准。”

 

曾有媒体报道,保健食品之所以存在使用假冒原料的现象,和缺乏严格的原料标准有很大关系。由于缺乏标准的约束,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了利益不惜掺次造假,使用低质低价的原料,直接影响了食品的质量。

 

重审批,轻监管

 

在中国,保健食品中夸大宣传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年上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即曝光了12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产品和企业,有关省局收回17个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并对32家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企业进行了行政告诫。

 

徐华峰告诉记者,“目前(保健食品)审批功能只有27项,也是一个局限。由于中国药食同源的特色,在审批过程中,是按照药品的标准,但上市后,又不能宣传药品的功能,这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地方。”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蒋卓勤教授也曾表示,“保健食品监管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情况。”

 

在美国,虽然在审批制度上宽松,但产品上市的监管是多渠道的。美国FDA可以通过消费者对膳食补充剂的投诉报告;抽查(膳食补充剂产品的)标贴或说明书内容;查阅产品(成分)的相关文献报道;由FDA巡视员在市场上随机抽查膳食补充剂样品,带回FDA实验室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来获取上市膳食补充剂的安全性情况。

 

2013年3月,FDA就曾连续发出7则公告召回产品,原因是中国产黑谷粉、干桔梗和地瓜干等产品包装上没有标明含有过敏原。

 

在美国,FDA有权对夸大宣传,或者添加违禁成分的企业罚没全部违法所得收入或对生产商课以重罚等等,生产商必须确保其产品上的文字标贴说明并无任何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而根据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钟婷的研究文献,在日本,要求企业实施自行管理,并于2007年6月由日本健康营养食品协会(JHFA)向生产商发出了《正确进行特定保健用食品广告宣传的自主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准则》为了建立良好的企业环境,向消费者普及特定保健用食品知识,要求企业在标示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产品宣传。其次,地方政府每年聘有食品卫生监督员,现场检查违规情。同时,实行举报制,一旦发现产品有问题,可以及时向厚生省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基准审查科的新开发食品保健对策室通报。

 

《吃的真相》作者、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曾对媒体说:“在法律上,中国对保健品实行的是美国FDA想实行、但是最终败给了工业界的制度——‘安全’和‘功效’必须经过政府审批,才可上市。所以,要把一种保健品卖到美国,其实比在中国上市要容易。只不过,在美国上市了也不能宣传‘疗效’。而在中国,只要被批准上市了,就可以十倍百倍地夸大‘功效’,而很少被追究。”

 

漏洞如何补?

 

中国保健协会减肥分会副秘书长李萍告诉《消费者报道》记者:“减肥食品入市质量的监管,目前处于真空状态。”而且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的不止减肥产品,在整个保健食品行业,都存在这种现象。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在接受《消费者报道》采访时也认为,目前对保健食品行业日常监管还存在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夸大疗效、利用高科技造假、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借助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问题。

 

互联网销售是中国目前保健食品交易的主要渠道之一,但也是违法违规的高发地带。对此,广东省工商局认为,中国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没有一部国家层面的专门法律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而旧的法规与目前网络商品交易迅速发展、违法行为高发、投诉量激增的现状不相适应。

 

“现在的企业会给消费者传达错误的保健知识,造成夸大或者虚假宣传。保健市场中问题的改善,需要国家制度的完善、企业的自律,也需要消费者理性的消费心理和正确的保健知识。目前国家也正在向各界征集《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的意见,这个行业正在慢慢地规范。”徐华峰认为。

 

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努力加强对保健食品行业规范管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位人士也表示,对保健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管,包括把企业按照淘宝网店的信誉度高低,进行分级管理;此外,每年都会开展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同步宣传正确的保健知识和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在监督上,通过举报有奖的方式,加大对保健行业的社会监管。